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余土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 2024-07-25 来源 : INTERNET 打印本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余土外运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亿体育。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 预估总价
1 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工程的余土外运 奉化区及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单个外运项目服务期限:自单个外运项目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个项目外运任务全部完成。

 450万元
2 北仑区
3 鄞州区
4 海曙区
5 镇海区
6 江北区
7 前湾新区

注:其他指未列明的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工程所在的服务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 至2024年7月30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1.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各标段分别缴纳壹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5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85900(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华亿体育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574-87859817

招标代理机构:华亿体育

地  址:宁波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周旭东、陈文昌

电  话:0574-87284375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蒋依玲

联系方式:0574-87865993